根据《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》和《关于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进行首次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新闻出版总署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公室自2008年6月正式启动首次评估工作,并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、中国编辑学会和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科技出版工作者委员会3家中介机构,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2006—2007年度出版综合情况实施了等级评估。经过全国出版界和各方面专家一年多的共同努力,目前,评估工作已圆满结束,评估结果已经顺利产生。据悉,这次经营性出版单位等级评估,是按照社科、科技、大学、教育、古籍、少儿、美术、文艺等8个类别进行的。共评出一级出版单位100家,占20%;二级出版单位175家,占35%;三级出版单位200家,占40%;四级出版单位25家,占5%。本着以正面引导为主、以鼓励先进为主、以有利于长远发展为主的原则,新闻出版总署对评出的100家一级出版单位,授予“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将牌;对其他等级的评估结果拟在行业内部,通过适当方式,通报给出版单位及其主管和主办单位。这标志着我国出版企业评估制度正式建立,对我国图书出版业的发展、改革和管理将产生重要的影响。